湖南省2024年组织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能力的考试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服装类(限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下同)七个科类,七个科类全部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一)音乐类
1.普高音乐类
①音乐表演类(声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声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2):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声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②音乐表演类(器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器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3):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器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③音乐教育类,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专业考试代码为A1):
报考音乐教育类〔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的考生默认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和音乐表演类(器乐),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教育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教育类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主项×1.65+副项×0.7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对口招生音乐类
对口招生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考试代码A2)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考试代码A3),二者不能兼报。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
(二)舞蹈类
舞蹈类全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当)代舞和流行舞中选择报考一个舞种方向,考试科目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所跳舞种方向须与报名时选定的舞种方向相一致,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舞蹈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舞蹈类总分=舞蹈即兴×0.3+舞蹈基本功×1.2+舞蹈表演×1.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三)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全省统考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和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总分=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0.5+形体技能展现×0.5+命题即兴表演,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四)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全省统考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形体形象观测、才艺展示、台步展示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总分=形体形象观测×1.5+才艺展示×0.3+台步展示×1.2,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全省统考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和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和命题即兴表演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叙事性作品写作采用笔试方式。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总分=文学作品朗诵×0.5+命题即兴表演×0.5+叙事性作品写作×2,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六)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全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具体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播音与主持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播音与主持类总分=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七)美术与设计类
1.普高美术类
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美术与设计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美术与设计类总分=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对口招生美术类
对口招生美术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美术类考试,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考点安排等与普高美术类相同。
(八)书法类
书法类全省统考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两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书法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计算公式为:书法类总分=书法临摹×1.5+书法创作×1.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九)服装类
服装类全省统考包括服装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服装类总分满分为 390分。计算公式为:服装类总分=服装设计×1.4+服装纸样设计×1.4+服装工艺×1.1,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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