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材料要求如下: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江苏省内: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拓展阅读:南京集体户口登记材料
1.身份证: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
3.证件照: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复婚、再婚者应当提供其他相应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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