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死亡证明怎么办理?
(一)在医院内死亡或到医院时已经死亡的居民
由所在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共计五联),每联上加盖医院公章。
(二)在医院外死亡的居民
1.武汉市户籍逝者,家属需携带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生前病历(或武汉市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有关证明1份(由逝者生前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由其出具《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共计五联),每联上加盖出具证明的医疗机构死亡医学专用章(或公章)。
2.非武汉市户籍逝者,家属需携带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有关证明1份(由逝者生前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3.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者,家属携带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其他按相应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