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市新都区种粮补贴政策明白卡

地方特产2023-11-22 12:02:34橙橘网

2023成都市新都区种粮补贴政策明白卡

  成都市新都区种粮补贴政策明白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咨询电话:83048295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补贴依据。承包耕地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3.补贴标准。由新都区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承包耕地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新都区补贴标准为87.9元/亩。

  4.兑付时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5.申报程序。村(社区)登记造册,录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申报,镇(街道)审核,区级复核确认。

  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补贴)

  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咨询电话:83048295

  1.补贴对象。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2.补贴依据。当年稻谷种植面积。

  3.补贴标准。由成都市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当年稻谷种植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成都市补贴标准为57.45元/亩。

  4.兑付时间。11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稻谷种植者手中。

  5.申报程序。村(社区)登记造册,录入“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申报,镇(街道)审核,区级复核确认。

  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咨询电话:83048295

  1.补贴对象。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2.补贴依据。新都区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补贴的粮食作物种类包括水稻、小麦、玉米。

  3.补贴标准。由新都区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粮食作物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新都区补贴标准为8.35元/亩。

  4.兑付时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5.申报程序。村(社区)登记造册,镇(街道)审核,区级复核确认。

  四、种粮大户补贴及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

  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咨询电话:83048295

  1.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补贴:小麦、水稻、玉米经营主体。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市域内实施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小麦、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化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

  同时符合种粮大户和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的经营主体不重复享受,按两个补贴中较高标准进行奖补。

  2.申报条件

  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大春(水稻+玉米)、小春(小麦)种植面积较大的一季进行申报,种粮农户5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3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5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0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30亩(包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各地确定补贴面积。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市域内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10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各地确定补贴面积。

  3.补贴标准

  种粮大户补贴:2023年,成都平原90元/亩,丘陵山地高原100元/亩(根据不同区域类型确定补助标准)。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新都区内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10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按照200元/亩(杂交水稻种子生产4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4.兑付时间。种粮大户补贴11月底前,兑付到种粮大户手中,规模化种植补贴次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5.申报程序。种粮大户补贴和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对象向村(社区)申报,村(社区)、镇(街道)审核公示,区级复核确认并公示。

  五、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咨询电话:83972255

  1. 补贴对象。购买农机具的农业生产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 补贴依据。所购买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具体详见《四川省2021-2023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

  3. 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定额补贴。具体详见《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http://202.61.89.161:13096/)。

  4. 兑付时间。购机者申报后,农业农村部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公示, 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

  5. 申报程序。购机者购买机具,产销企业出具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通过四川农机化服务 APP 端"购置补贴申请"办理补贴申请(须上传发票、告知承诺书等材料)。

  APP 下载二维码:

  上述发放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补贴对象的资金,通过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拨付。

  六、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咨询电话:83972255

  1.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成都市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 补贴依据。所购买符合省厅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

  3. 补贴标准。市级累加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在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定额补贴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 20%。4. 兑付时间。农业农业部门及时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兑付市级累加补贴资金。

  5. 申报程序。按照“购机者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重点机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示、按程序兑(拨)付补贴资金”的程序执行。

  七、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

  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科技与人才管理科咨询电话:83048011

  1.补贴对象。农业职业经理人以个体身份在新都区社保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保险的人员。

  2.补贴依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成都市深化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11-20 号)。

  3.补贴标准: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5年(60个月)社保补贴,其中粮油种植大户法人在领取满5年(60个月)后可继续申领5年(60个月)共计120个月社保补贴,每年社保补贴金额标准参照成都市农村农村局社保补助的通知标准执行。

  4.申报时间范围。上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止。

  5.申报程序。农业职业经理人准备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收入及征信证明、种粮规模种植户补贴银行回单等资料交各镇(街道)审核,由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八、“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

  政策咨询单位: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与产业化科咨询电话:83048084

  1.补贴对象。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

  2.补贴依据。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粮油种植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3.补贴标准。对从事粮油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贷款主体最高100%、不超过50万元贴息补助。

  4.兑付时间。经市级公示后,及时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5.申报程序。项目业主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农贷通”平台进行贴息申报,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市级对申报项目进行逐级审核。“农贷通”平台网址:https://www.ndtcd.cn“农贷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政策来源,新都农业,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6HNq2B5XX3BnTt-fWD2lw

本文标签: 农业  水稻  种粮  农村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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