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选调生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吃苦奉献,品学兼优。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
(三)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底。
(四)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注意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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