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缴费功能在哪里?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共济缴费功能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进行(缴费)。
共济条件
医保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我市(含四县一市)正常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特指提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个人账户使用人应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且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
支付范围
家庭共济可用于使用人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政策范围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各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可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其他费用。
使用人仅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医药费用结算,无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时,将启用已建立共济支付关系的提供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