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校后,可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办理相关参保事宜。学生须做户籍地的暂停或职工参保身份暂停,然后在学籍地医保经办机构的指导下,由学校的参保经办人将所有需要参保的大学生信息及时进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完成登记统一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
(1)户籍在陕西省内大学生的可下载陕西医保APP,通过以下程序暂停功能完成户籍地居民医保身份(职工医保身份)注销或在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柜台办理停保手续后即可在校进行参保登记;
(2)户籍在陕西省外大学生使用全国医保平台参保的,请咨询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注销方法和渠道。
一. 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的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一)门诊待遇
1.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1)年报销封顶线120元/人,限定在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报销。
(2)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60%,镇卫生院60%,村(社区)卫生室70%。
(3)报销范围: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
(二)“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
1、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60%。
2、待遇及报销封顶额: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可同时享受。
3、处方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使用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
4、首次就诊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辅助检查化验单(原件或复印件)按诊疗规范认定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5、门诊“两病”在县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
>>点击查看:2023年咸阳市在校大学生急诊费用报销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