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二者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一、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为: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70%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60%
2、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80%;二级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70%;三级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60%;三级特等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50%。
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表 | ||||
医院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特等 |
起付线 | 150元 | 400元 | 1200元 | 2000元 |
报销比例 | 80% | 70% | 60% | 50% |
小贴士: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西安市灵活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职工类别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在职 | 200元 | 70% | 60% | 50% | 2000元 |
退休 | 75% | 65% | 55% | 2500元 |
2、住院报销比例
(1)起付线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