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养老保险对重残低保特困人员惠民政策有哪些
根据潍人社发〔2023〕1号文件精神,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等缴费困难群体,自2023年起,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0元。
重残人员:满足缴费年限的,提前五年(55周岁)自提出提前领取申请的次月,可领取待遇。
贫困人员: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按月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