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离职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全额缴存到账;
2.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封存且实际停缴一年(含)以上;
3.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且未在异地正常缴存公积金 (异地正常缴存的办理转移);
4.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冻结;
5.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同借款人可办理提取,但提取金额限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拓展:二、提取额度
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
三、提取资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工、农、中、建、交通邮政储蓄任一银行 I类借记卡 (已办理借记卡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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