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二次救助封顶线为每人10万元,申请鉴定和救助流程参照医后救助执行。
一. 重点人群二次救助
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且超过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超出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年度二次救助封顶线为每人10万元,申请鉴定和救助流程参照医后救助执行。
二. 救助范围
1. 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 二类救助对象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 三类救助对象
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咸阳市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因病致
注:贫重病患者。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属于上述救助对象的,按相应类别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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