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安排
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1:00
2. 招聘会名称:2024届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联盟招聘会(第二场)暨陕西师范大学综合类招聘会
3. 招聘会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注: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采取参加校园招聘会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4. 资格审查及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1)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前填写《2023年下半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二. 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3年12月1日(含)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下半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在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限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 招聘流程
(一)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二)确定拟聘人选
1.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2. 如开展笔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 如不开展笔试,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如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四)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及拟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向拟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等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或与聘用无关事项产生纠纷,由本人负责。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 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和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校园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9-336800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23年下半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