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可申请线上或线下办理;在广东居住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可申请线下办理,暂不能网上办理。
2.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办理材料】
人员类型 | 申请材料 | 受理单位 | 证明时间 | 申请方式 |
广东省户籍人员 |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 |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 出生以来 | 线上或线下办理 |
原本省户籍人员 |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港澳台居民居住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其中任一种) | 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 在广东期间 | 线上或线下办理 |
广东省暂住人员 |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居住证 | 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 在广东居住期间 | 线上或线下办理 |
在校国内学生 |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 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 在广东就读期间 | 线上或线下办理 |
港澳台人员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出入境有效证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现居住地公安机关 | 在广东居住期间 | 线下办理 |
在广东居住满6个月的外国人 | 本人现持用的外国护照、申请无犯罪记录时段使用的外国护照信息资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 居住地公安机关 | 在广东居住期间 | 线下办理 |
注意事项:1.个人在一年内申请3次以上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用途的相关材料,如单位介绍信、村委或居委会证明等。 2.如线下办理的,应当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申请表范本可现场获取或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获取,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007483172Q3442106050001) |
1、进入“粤省事”小程序,注意左上角定位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
2、选择“办事”——“户政治安”——“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是直接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服务申请)”。
3、查阅办理指南和办理流程,下拉选择“开始办理”
4、勾选下方【我同意广东省……】说明,“开始人脸识别验证”。
5、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6、拍照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申请用途证明材料】如果一年内申请不超过3次可不上传。
7、确认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8、提交成功后,等待审核结果。
9、可在“粤省事”主页,右下角“我的”,选择“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领取方式】
1、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能够当场出具的,应当场出具。
2、线上申请办理的,可(在申请时)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领取证明:
(1)发送个人电子邮箱。
(2)邮政速递:支持全国邮寄,广东省内18元/件,国内广东省外20元/件。
(3)现场领取。
3、线下申请办理的,到现场领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