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安排:
一、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中小学寒假期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
二、加强师生安全工作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做好学校校舍、消防、用电、燃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隐患排查,利用假期时间彻底整改落实。要开展师生假期安全教育,突出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和防诈骗等主题,落实假期期间“周提醒”要求,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及学生 “做自己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时在岗,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学校安全。
三、持续巩固“双减”成果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各地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文旅、科技、卫健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严肃查处资质不合格、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四、积极做好假期托管服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服务,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要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整合资源项目,用好各类阵地,建立联动机制,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拓宽假期托管服务渠道。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完善假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属地教育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
五、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采取书面通知、家长会面谈、线上家长群推送等方式,通过发放 《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须知》、签订《学生假期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及时将放假安排告知家长,并对学生监护人进行安全提示和责任告知,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假期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强健体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