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在首页,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选择“住房租金”。
2.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住房租金”及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3.做好填报准备。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后,准备好有关资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住房租金信息填写。确认本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基础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并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及主要工作城市。
5.选择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那么在任职单位发放工资薪金预扣税款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