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离异或户口不在城区的单个人员以单身家庭计,
(1)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或个人在本市无购房、无自有性住房、无承租单位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一. 保障对象
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2、新参加工作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4、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需保障人员和家庭
二. 申请与核准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书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地社区、街道办出具的申请家庭经济收入、住房状况,就业情况证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6)大中专院校毕业证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7)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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