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材料只需要职工申请开具证明需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拓展信息: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地点:
1.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
2.市内五区管理部大厅1号窗口。
丛台区管理部: 丛台区中华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东北角汉光华府320号。电话:03103125144;
邯山区管理部: 邯山区滏东南大街与陵园路交叉口南行500米路西东方绿城105-5,电话03108056019;
复兴区管理部: 铁西北大街163号德福茶城一楼底商(赵苑南门南行200米路西),电话:03108029703;
经开区管理部: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二层,电话:03108056809
5. 咨询电话:031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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