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象: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兵设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设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 现场登记。
温馨提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