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呼和浩特全市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核定缴费
核定缴费截止日期
12月20日前已进行核定的(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部分月份)、当年税务自主申报缴费的,请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业务。12月21日起停止2023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定及缴费业务。
核定缴费业务办理
(一)正常缴费业务(缴纳全年),参保人员直接通过“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选择缴费档次同时请务必核对准确缴费年度为2023年)进行缴费,无需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二)特殊缴费业务(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部分月份),参保人员可到各区人社服务大厅或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窗口先行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