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户籍+收入)

地方特产2023-12-07 18:08:08橙橘网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户籍+收入)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年龄+收入+户籍)

  一、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三)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二、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本文标签: 家庭  户籍  城镇  房产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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