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01、哪些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02、怎么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特殊群体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区、街道政务大厅申请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03、怎么选择缴费档次?
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400元/年,最高为6000元/年,参保人员可在400元至6000元缴费区间内按100元的整数倍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同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省级现行最低缴费标准100/年,保持社保帮扶政策的延续性。
04、什么时候缴费?
每年的1-12月内任一时间均可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05、有哪些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渠道: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湖北省电子税务局PC端、参保地协作银行手机APP。
(二)线下缴费渠道: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湖北银行等参保地协作银行网点窗口;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
06、各缴费档次对应多少缴费补贴?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号),确定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参保人缴费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高了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多缴多得激励作用更加明显。
2023年度省级确定的缴费补贴对应的缴费标准如下
0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2.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时,根据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金额分段计算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08、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如何计算?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21〕21号)精神,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我市对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时,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加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具体金额分段计算确定:
对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每满1年每月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例如
缴费年限15年,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15x2=30元
缴费年限20年,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15x2+5x3=45元
温馨提示
城乡居民可拨打027-12333人社咨询电话,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可拨打027-12366税务咨询电话,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渠道及经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