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我市主城区107国道以东、安泰路以南、世纪路和七一路以北、中华大街以西(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恢复机动车尾号(含临时号牌)限行措施。11日、12日为提醒劝导期,只教育不处罚。具体规则为:
星期一: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二: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三:尾号4和9限行;
星期四: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五:尾号1和6限行。
限行期间内每日限行时间为7:00--19:00时。
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实施单双号限行(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