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发放流程
申报→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审核认定:
1.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对申请享受补贴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在社区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将初审通过人员信息录入“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数据库”;
2.申请人所在街道(乡镇),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复审,区、县(市)人社部门终审认定;
3.区、县(市)人社部门在数据库中审核认定后,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执法中心根据数据库信息进行全市数据汇总;
4.申报截止后,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执法中心将全部补贴人员信息分别移送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数据比对;
5.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在数据库中对享受补贴人员身份做出特殊标识,并与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执法中心数据库进行比对,保证人员信息的完整、准确。
资金申请:
1.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执法中心每半年第一个月负责分别向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享受补贴人员数据进行审核;
2.数据审核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执法中心按享受补贴人员户籍所在地信息,将数据分发各区县(市)人社部门;
3.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向所属区县财政部门全额申请补贴资金;
4.各区、县(市)人社部门将资金申请报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执法中心,执法中心审核汇总后按补贴金额的50%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
发放流程:
1.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部门;
2.各区、县(市)人社部门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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