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共15条,主要面向石家庄市用人单位(包括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等高层次人才,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特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相关的优秀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包括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档升级人才绿卡制度、激发科技特派团创新活力3条措施。对全职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经费补贴和安家补助;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房租补助和购房补贴,对到我市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对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吸纳科技特派团科技成果转让的,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是推进产才融合发展。包括支持人才带成果转化落地、为高层次人才创业补链延链、金融赋能人才创新创业、设立“石家庄人才贷”4条措施。为来石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开放一批应用场景;围绕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上下游关键技术、产品、应用场景等配套所需,对产业链起关键作用的企业或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设立规模2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分期设立100亿元的人才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贷款额度最高为1亿元的“石家庄人才贷”,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三是加大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包括大力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资源、支持高端创新平台建设2条措施。聚焦主导产业人才需求,支持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来石家庄建设研究生院,每年给予最高5000万元经费支持。加强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级科研院所整体搬迁或来石家庄建立分支机构的,在争取省政策支持基础上,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际知名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与我市共建的联合创新机构,连续5年每年给予200万元运行经费,同时每年享受最高500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
四是创新引才渠道方式。包括实行以编引才、构建市场化引才机制、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3条措施。拿出3000名事业编制专项用于人才引进;成立石家庄人才发展集团;支持企业引才、猎头引才、以才引才,每全职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一定补助。
五是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设立“兴石英才贡献奖”,对在我市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给予年度工资薪金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六是打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包括确保人才落地安居、解除人才后顾之忧2条措施。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免费拎包入住高端专家公寓,租住房屋的,5年内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房租补助;同时,在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医疗保健等方面提出了比较优厚的服务措施,让人才在石家庄安心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