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积金商转公按结清原商贷筹资方式的不同,可分两种方式办理:
方式一
以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的方式申请商转公
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商转公预审。
2.预审通过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解除原抵押。
3.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
4.中心受理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5.办理抵押登记。
6.发放贷款 ( 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
方式二
以办理顺位抵押登记的方式申请商转公
办理流程:
1.向原商贷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取得银行出具的同意商转公确认函。
2.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
3.中心受理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顺位抵押登记。
5.部分还款(若商转公贷款资金不能覆盖原商贷余额)。
6.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发放至银行指定账户)。
7.结清原商贷并解除抵押。
注:借款人应自贷款发放次日到原商贷银行结清原商贷。原商贷银行办妥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借款人应及时将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文件送到中心网点。
四、办理渠道
1、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办理商转公,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均可办理。
2、通过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属于改革创新服务项目,从4月1日起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步骤推进,试办业务要求商转公所购住房位于株洲市城区,可以受理的网点有天元管理部(含市民中心分部)、荷塘管理部、石峰管理部、芦淞管理部,合作银行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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