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供暖费不能只交两个月的。
邯郸供暖费用缴纳以采暖季为单位,最低为常规采暖期(4个月)。
根据《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邯郸市供热实行交费用热的原则。热用户应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向供热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本采暖期的采暖费。第第二十四条规定,采暖期分为常规采暖期(4个月)和非常规采暖期(3个月)。常规采暖期采暖费按正常热价标准执行;非常规采暖期采暖费在正常热价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热耗价格系数,具体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拓展信息:
邯郸供暖费用减免申报程序:
1. 热用户认为供暖室内温度低于16℃时,可及时向供热单位提出测温申请;
2. 供热单位接到申请后应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测,测温记录须经双方签字认可;
3. 室温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供用热双方应明确责任。
4. 属于热源单位或供热单位责任的,由热用户填写减免采暖费申请单,供用热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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