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看情况,桂林惠民保报销异地医疗需要满足基本医保统筹待遇正常享受期间发生的保险责任,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达到惠民保的赔付要求;
具体详情咨询:400-707-8778。
参保条件:
桂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已在异地参加基本医保但符合新市民(见释义)标准,参保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职业类型等投保限制条件。
户籍在桂林,但社保在外地缴纳且常住地在异地生活的人员,不可参保。对于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承保公司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
使用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
本公司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各项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补偿,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补偿后,对于剩余部分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在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限额内按照约定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各项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享受桂林市基本医保待遇,但未使用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本产品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本产品仅承担在基本医保统筹待遇正常享受期间发生的保险责任;对于基本医保统筹待遇封锁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理赔申请资料:
(一)医保范围内/外住院医疗费用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医院发票原件、若医院发票为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原件留存处盖章确认)、已报销过的结算单;(桂林医保外地就医的,须提供桂林医保结算单);
(3)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含: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等)、门急诊病历;
(4)费用明细清单;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6)被保险人身份证(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8)若被保险人为新市民的情形,还需提供证明新市民身份的相关材料(如学生证明、单位证明等)。
(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3)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等) ;首次申请需提供初次确诊程患相关疾病的病史材料;
(4)药品处方/外购药证明;
(5)病理诊断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
(6)发票原件、若发票为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原件留存处盖章确认)、已报销过的结算单;
(7)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8)若被保险人为新市民的情形,还需提供证明新市民身份的相关材料(如学生证明、单位证明等)。
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二、重要提示
1.户籍在桂林,但社保在外地缴纳且常住地在异地生活的人员,不可参保。
2.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3.若被保险人身故,需同时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受益人关系证明;
4.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理赔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5.若被保险人为非桂林基本医保参保人身份的,还需提供证明新市民身份的相关材料,如相关就业、上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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