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
结算方式
1.定点医疗机构需查询获取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认定信息,方便医生提供合理诊疗服务。
2.医生会按照就医地管理要求,专病专治,参保人在结算窗口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结算,本次就医属于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的医疗费用按照病种单独结算。
3.如果同时发生了与门诊慢特病治疗无关的其他医疗费用,会按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分开结算。
如何了解自己是否享受相关待遇?
自己是否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参保人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门慢特资格”,查询自己的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信息,以及按照参保地要求选择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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