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惠保(大病保险)
“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金惠保”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大病保险及“金惠保”待遇一览表
1.合规医疗费用:指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以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医用耗材范围和医疗服务范围的费用;
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金惠保”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说明书适应症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
“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30元或23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优先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
“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