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遴选归口管理
1. 初步遴选工作,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负责;中央驻陕企业、科研院所和省属科研单位由省科技厅负责;
2. 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
3.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自行组织初步遴选。各地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所属单位的初步遴选工作。
注:相关各部门组织初步遴选后,省科技厅统一对全省初步遴选的项目进行二次遴选,确定后,以省政府名义提名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
二. 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 提名通用项目的提名者可以于2023年12月19日起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 提名专用项目的提名者需通过单机版提名系统填写(2024年1月4日前联系奖励办专项处),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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