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大修自住房子提取公积金申请指南一览
受理条件
1.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本年度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且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具备3年以内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的,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
申请材料
1、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住建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维修总价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
3、职工或配偶在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房屋产权所在地为异地的须提供)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还需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出具的3年以内土地、建房批准文件(乡镇建房需出具县区及以上部门提供的批准文件)、房屋总价证明
5、结婚证(房屋产权为配偶所有的提供)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六 时间:09:00-17:00 备注:节假日除外,直属管理部高新区办事处除外,北川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街道-79号,详细地址: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9号新益大厦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2楼(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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