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发养老金每月最多不超过100元,加发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1)基础养老金按照中省市县四级财政分类承担。除中省财政承担资金外,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部分为市财政承担10%,县(市、区)财政承担90%。
(2)各县(市、区)对领取待遇的高龄老人,全市统一增设三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
(3)70至79周岁每月加发10元,80至89周岁每月加发20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加发30元,加发部分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4)鼓励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1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全市统一每月加发10元,加发养老金每月最多不超过100元,加发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范围转移申请纳入省人社厅发布的30 项“ 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中,具体包括以下四项业务: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申请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023年9月1日起,陕西省社保局再推32项全省通办服务,参保单位和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经办机构,通过陕西社会保险智慧柜员机自助办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智慧柜员机也可以查询跨省转移办理进度啦。
>>点击查看:咸阳居民养老保险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多大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