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落实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 城乡居民省外就医备案
1. 申请条件:陕西省外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临时出省就医人员
2. 办理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陕西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 办理地点:
(1)各县市区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各镇(办)医保服务站 ;
(2)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多种官方渠道均可申请线上办理。
二. 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 申请条件:未在就医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报销的参保城乡居民
2. 办理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复印件)。
(2)医院正式有效发票。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公章)。
(4)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5)意外伤害就医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办理地点:所属县市区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或户籍所在地镇(办)医保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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