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①申请及审核
申请人可填写《南头镇个人(家庭)人才保障房入住申请表》,并经工作单位加盖意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正本及复印件,提交至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受理初审:
1.《南头镇个人(家庭)人才保障房入住申请表》(一式三份);
2.《单位承诺书》;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6、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证明;
7.结婚证(已婚者),如未婚的,在租住期间进行结婚登记的,需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配偶住房证明及结婚证;
8、申请人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9、特聘人才证明材料、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②公示
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根据受理情况,确定申请人名单并在南头镇官方公众号及网站公示。
③选房和签约
在公示结束后,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并协助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并于1个月内由人才保障房运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申请人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更换房型或对租赁合同所规定事项作其他变更的,须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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