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伤残津贴申领材料+流程
一、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根据所属地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待遇支付;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
(4)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5)变更后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老工伤人员长期待遇复核表;
(7)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根据需求自愿提出“参保人员工伤待遇申领一件事”一件事服务申请,向一件事窗口现场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2.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承诺单》,进入审批流程;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清单。
3.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将收到的申请材料向市人社局流转。市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申请资料的接收,对接本部门审核、制证(或文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办结后应将本部门办理结果汇总至一件事受理窗口。
4.一件事窗口在收到市人社局移交的证照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到一件事窗口领取相关证照,或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直接免费邮寄送达申请人。
四、办公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7:30(非夏令时)或上午8:00-18:00(夏令时);
周六: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09-117窗口;
乘车路线:公交1、7、9、28、29、202、K02、K04、K06路等公交线路在政府站下车。
联系电话:0594-26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