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材料

地方特产2024-01-02 14:41:47橙橘网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材料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咨询电话“510+就业补贴”(第一类):

  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综合服务中心 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77-59026209

  平阳县 县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0577-59911606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 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 0577-86996803

本文标签: 人才  瓯江  县人  服务中心  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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