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咸阳市民政局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改善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而建立的,旨在为孕育期、初创期、转型期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指导,提升入驻组织服务社会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为全市社会组织提质增效提供平台支持。培育服务项目涵盖办公场地、公共空间、日常咨询、资源共享、能力建设、注册辅导等内容,重点支持培育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支持型社会组织。真诚邀请致力于投身社会服务事业的社会组织进入孵化基地孵化培育。
二. 申请安排
1. 申请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7日
2. 提取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需要的资料:点此进入
3. 申请方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定邮箱:xianyangshezu1@163.com,邮件主题为“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组织全称”。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咸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三. 入驻审定程序
入驻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审定分为受理、初审、评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一)受理和初审。孵化基地负责受理社会组织提交的入驻申请,按规定收取有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初审。主要对其社会效益、发展前景、组织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7日。
(二)评审和公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联合咸阳市民政局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经组织评审确定入驻的社会组织名单,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拟入驻机构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提出。市民政局接到异议材料后,应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入驻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向其发出入驻通知书,由咸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孵化培育协议书,办理相关入驻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孵化基地实行“进驻—培育—评估—出壳”的工作模式,入驻组织按协议和培育计划开展孵化培育活动。
四. 申请条件
(一)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开展社区治理、弱势群体服务、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组织目标,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组织凝聚力且惠及民生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适应社会建设需要的公益慈善类、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支柱产业行业协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入驻。此外需满足下列条件:
1. 申请前两年按要求报送年报,且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2. 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法人治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3. 在入驻周期内,愿接受孵化基地管理,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孵化基地工作。
已登记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入驻申请:
1. 申请前三年中曾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2. 申请前三年中出现年检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年检的;
3. 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
4.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独立账户、管理混乱的;
5. 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按票据管理规定使用票据的;
6. 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 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或出现影响该社会组织诚信危机的情形。
(二)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与明确的组织目标,有较成熟的社会服务项目,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有项目运营的资金和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且已通过名称核准拟登记成立的单位也可申请入驻。
五. 提交材料有意进驻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应向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咸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申请审批表》,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 入驻申请书。包括基本情况、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入驻后作用发挥的预期等情况;
2. 组织概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业务范围、三年发展规划等;
3. 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介、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5. 年检报告和财务年度报表(最新一期);
6.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 入驻申请书。内容包括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及入驻后作用发挥的预期等情况;
2. 组织发展规划及孵化可行性报告;
3. 发起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及从业人员概况;
4. 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5.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六. 其他要求
1. 培育办公区社会组织入驻招募,根据社会组织入驻情况分配工位;
2. 有办公场地需求,且每周使用3天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
3. 联系方式:029-3899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