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护理岗位50名(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30名,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护理岗位20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要求普通高中起点的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护理专业、护理(助产方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定向委培生不列入报考范围。
4.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月3日9:00至2024年1月12日17:00前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报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在1月12日17:00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不低于1.5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月21日 9 时--1月23日9 时。
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rcpj.zjyxjl.org.cn/ (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不低于1.5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科目: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护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公告通知,具体见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告(http://www.jhzxyy.cn/)。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1.实践技能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应聘编制内护理岗位未录用但愿意调剂至协议合同护理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的人员。
已经参加了编制内护理岗位招聘实践技能测试的人员愿意调剂至协议合同护理岗位的,按其笔试成绩列入协议合同护理岗位排序。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护理专业实际操作技能。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4.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1)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考生的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总成绩具体权重如下: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形式包括笔试(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以40%、30%、30%计入总成绩。
6.考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到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jhzxyy.cn/)上查询。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录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招聘岗位中含金华市中心医院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按先金华市中心医院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须在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需进行复检的,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后)执行。
(七)公示及录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点击进入)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毕业报到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
录用通知书下发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四、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编制内护理岗位招聘未被录用人员遵本人报名时意愿,同意调剂到协议合同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可带入协议合同护士招聘。
4.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联系咨询电话:0579-82552812(护理部);0579-82556050(组织人事部);监督电话:0579-82553366(纪检监察室)
相关附件:
附件-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