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计算公式: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营养费
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注意: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发放账户:
南京生育津贴支付至其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