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蓬江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 | ||||
序号 | 对象(条件)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 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非江海区户籍) |
⑵出生证明 |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⑷学籍基本信息 |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
说明: 1.蓬江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区直学校的转学申请,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相应镇街学校的转学申请; 2.转学学位将视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及各年级班额情况统筹安排;不以地段为主分配学位; 3.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4.区直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5.凡是转入年级班额超过规定班额的,则该年级不再接收转入申请; 6.咨询电话0750-322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