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为原商贷的借款人;
2、原商贷银行为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该笔商贷尚未结清,且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
3、所购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且该住房所在楼盘已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
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主借款申请人应为所购(建)房屋产权人之一,其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应当为共同借款人,且需共同承担债务。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产权人只能是主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父母年龄分别不能超过65周岁和60周岁。
二、申请材料
(一)必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3.原商贷借款合同;
4.原商贷近一年的还款记录及贷款余额证明;
5.申请人结婚证(未婚的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
6.购房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7.不动产权证书;
8.个人征信报告。
(二)其他情形补充材料
1.现役军官提供收入证明;
2.列入中心品质提升工程范围的提供征收或收购协议;
3.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按人才类型提供相应材料);
4.多孩家庭提供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生育情况证明;
5.购房人为两代人的,提供户口簿或签订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三、办理地点
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到原商贷银行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各缴存职工可登录嘉兴公积金网站(地址:http://gjj.jiaxing.gov.cn/)、关注嘉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看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
温馨提示
1.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贷款余额、贷款年限不超过原商贷剩余年限。
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申请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再申请商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