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适用于个体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参保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
上限按24060元执行(2022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下限按4462元执行(2021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下限4462元执行。
各参保人员2023年12月份属期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新的上下限标准执行。
政策来源:宁波税务,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IoxyNAx3ncmxrESidlpv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