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来啦,自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1、“8+1”县(市)取消了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此次积分入户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8+1”县(市)取消了积分入户。“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8+1”县(市)之外的其他区域仍将继续执行积分入户政策,具体包括: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津区12个中心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个城市新区(下称“12+2区域”)。
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积分入户的积分指标包括:稳定就业指标、稳定居住指标、技术技能指标、个人贡献指标、年龄指标等5项加分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个人违法犯罪指标等2项减分项。总积分为两者之和。
2、积分入户社保缴纳条件由连缴5年降至3年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中还有一项明显变化:即在成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由现行的5年变为了“3年及以上”。这一变化也将更加利于来蓉落户人员。
3、区(市)县见义勇为模范表彰也可以纳入积分入户加分项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在积分入户的五项加分项中,“个人贡献指标”是其中之一,这次新政首次将获奖表彰下放到了区(市)县级。申请人获得了区(市)县级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都可积分加分。
2024年2月20前执行政策:成都积分落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