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流程:
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驾驶员、车辆入网营运意向书;
(二)申请人本人或受申请人委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2.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平台公司代为办理的,需持申请人委托书);3.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意向书;4.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申请表。
(三)符合条件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制发《车辆登记变更证明》;
(四)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五)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有关规定为车辆加装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设备;
(六)申请人办理完成上述第(四)项、第(五)项手续后,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查验,审核合格后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第十四条申请人自有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由该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市交通运输部门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中加盖注册章后,申请人即可从事网约车运营。
>>>邯郸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