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浴方式及次数:
由南宁市民政局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助浴机构,通过流动车助浴、上门助浴等,为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
(一)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确定为助浴对象的,在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6次的免费助浴服务。
(二)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确定为助浴对象的,在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2次的免费助浴服务。如使用完免费助浴服务次数后仍有助浴需求的,可自费购买助浴服务。
申请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申请和申请在先原则,有助浴需求的老年人可由家属、社区(村)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代为在南宁数字民政平台进行申请。具体详见附件报名申请流程。
申请报名规则:
(一)申请:申请分为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两个通道,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将排名1000名以内(含第1000名)的人员列入免费助浴服务名单,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可将2000名以内(含第2000名)的人员列入免费助浴服务名单。两个通道按照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进入服务名单,每人仅可选择一个通道进行申请,不可重复申请。如任一通道申请人数不足的,可将免费名额助浴服务调剂到另一通道。
申请成功后,服务对象应于60天内预约助浴服务,并按照预约时间完成助浴。
(二)预约:列入助浴服务名单的老年人家属或社区(村)工作人员可提前1天以上联系助浴机构,由助浴机构在南宁数字民政平台做好预约安排、登记。
(三)服务:助浴机构应按照助浴服务相关标准开展服务,鼓励助浴机构购买相关机构责任保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助浴服务安全防范工作。
(四)回访评价:助浴服务机构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位服务对象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便于跟踪服务质量。民政部门将组织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掌握助浴工作的服务满意度。
有以下情况的,将自动退出服务对象名单,同时不再接受服务申请:
1.申请信息不属实或经线下评估不符合条件;
2.预约成功后,两次未按照预约时间进行助浴;
3.身体状况不适宜开展助浴;
4.其他不适合开展助浴服务情形。任一通道有退出服务对象名单的,南宁数字民政平台将按申请服务时间先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