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班燃油费最新调整(2024年1月5日(含)起)
厦门航空
自2024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时间),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具体如下:
一、 成人燃油附加费标准
二、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30元。
三、按成人全票价的百分之十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四、国际客票的燃油附加费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五、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自2023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5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90元燃油附加费。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
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航油价格波动风险,保障航司经营,航司在规定范围内可自主确定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航空公司方面表示,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采取的是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受油价波动影响,各家航司都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