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只能领一个的。但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若是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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