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保特病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特病患者
申请方法:
可通过点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下方的“河北智慧医保”进入小程序(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
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申报平台将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现场认定流程:
初审。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自主选择的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门诊慢(特)病认定科室(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申报平台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进行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初审医师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并按照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进行初审。
复审。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初审意见后进行复审。复审医师结合初审意见线上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报平台进行认定确认;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报平台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复审后应及时提交。复审医师应在初审医师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
认定结果查询。申报人(或代办人)可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申报平台查询认定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