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6-8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网进行第一轮申请报考 |
3月9日 | 第一轮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报送材料 |
3月16日 | 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第一轮文化素质测试、体育特长生加试 |
4月3日前 | 公布第一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4月9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网进行第二轮申请报考 |
4月10日 | 第二轮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报送材料 |
4月14日 | 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第二轮文化素质测试、体育特长生加试 |
4月22日前 | 公布第二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
5月底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申请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按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申请报考我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且不得同时申请普通类和美术类专业。体育、艺术类考生可以选择申请普通类专业,其中美术类考生可以选择申请美术类或普通类专业。
录取规则
选拔方法:学校根据计划类型按照普通类专业、艺术类(美术)专业分类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项目单独划线提前录取。
普通类专业:按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其中普通项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100分;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体育加试成绩须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每科须取得成绩;退役士兵项目须符合退役士兵政策、文化素质测试每科须取得成绩。
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项目考生加试成绩须合格。
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项目的考生如未参加体育加试或者加试成绩不合格,但满足普通项目报名条件要求,则按照普通项目录取规则录取。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方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按合格一门计10分、不合格计5分、缺考或未报名考试计0分,总分为1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每科100分,总分300分;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政策性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详见章程加分政策,并直接计入总分;体育特长生项目加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要求见《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见学校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附件)。
体育特长生项目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3人,普通类专业合计录取人数不超20人、艺术类(美术)专业合计录取人数不超6人。
录取控制线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和报考人数,按普通类专业(体育特长生项目)、艺术类(美术)专业(体育特长生项目)、普通类专业(普通项目)、艺术类(美术)专业(普通项目)、退役士兵项目专业分开划定。
专业采用“分数清”原则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数学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分项成绩还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换算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分项成绩还相同则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学校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如学校第一轮未能完成公布计划,第二轮报考我校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学校报名条件、选拔要求的可参加第二轮录取。如学校在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或者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