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4-02-28 00:02:06橙橘网

2023年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最新通知: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房产契税缴纳补贴办法延期的通告

  原定于2023年4月24日(含当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的惠民政策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原定于2023年5月20日(含当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需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的惠民政策延期至2023年6月20日。

  备注:契税补贴资料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过期将不再受理。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

  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更大限度地缓解疫情带来的经济压力,更好地践行“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宗旨,刺激服务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业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新区辖区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24日(含本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契税的,分别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40%和50%给予补贴;

  凡在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0日(含本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契税的,分别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和40%给予补贴;

  在2023年5月21日(含本日)后缴纳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流程及地址

  (一)网上办理(最后附相关教程及APP二维码)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要留存资料)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较方便快捷,需要电脑上网,需要本人注册)

  (二)现场办理

  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

  地址:新郑市新区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62595500;85012366

  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购房者使用本人手机登录郑好办APP或计算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三)所需资料

  个人购买房屋:购买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

  企业购买房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原则上不能代办,确需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购买房屋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申报资料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农商行银行卡、完税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新区财政所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二)契税补贴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办理业务(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办理地点:新区财政所(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景瑞商务中心10楼)

  新区财政所在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资料后,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卡账户。

  备注:契税补贴资料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0日,过期将不再受理。

  五、本通告政策解读权归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0371-56566585

  新郑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契税缴纳网上办理

  流程

  ↓ ↓ ↓

  

本文标签: 契税  新区  新郑  住房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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